本报广州10月31日电昨天上午,珠海市举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挂牌仪式。珠海成为全国唯一以整个城市命名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。该生态示范区包涵了珠海市7649平方公里的海陆面积,是全国最大的生态示范区。
珠海自建经济特区以来,一直致力于环境保护,坚持走经济发展与人口、资源、环境协调发展的道路,发展经济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。珠海市的美丽环境长期受到国内外专家学者的一致好评,先后获得国家级卫生城市、园林城市、优秀旅游城市、环保模范城市等称号。1998年,珠海市从联合国人类居住中心捧回了“改善人类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”的奖杯。
近年来,珠海市积极推行功能区战略,设置了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、珠海保税区、横琴开发区等,使城区功能更加明确清晰;同时规定村镇不准在自留生产用地上建工厂,所有项目集中在专门设立的工业园区。为保护环境,珠海市规定25米等高线以上封山育林,不准毁林搞建设,沿海纵深80—100米范围内禁止兴建非公众观赏性建筑物,山坡25度以上不准建任何建筑物。珠海市还建成了三座城市污水处理厂,80%的城市垃圾可焚烧处理。